
装运港:天津、青岛、上海、广州等中国港口
卸货港:阿比让等港口
出货类型:整柜、拼柜、散货、滚装
1、填写申请表格(BSC APPLICATION FORM)
2、Export Customs Declaration 出口报关单
3、Bill of Loading 正本提单扫描件
4、Certificate of Origin 原产地证扫描件
5、Freight Invoice 海运费发票盖章扫描件
6、Packing List 装箱单盖章扫描件
7、Certificate of Insurance 保险单扫描件
8、FDI 证书扫描件
9、Customs Declaration 出口报关单
我司收到上述文件后,会生成一个[“付款单”]给到申请人,请及时进行付款。
申请人提供付款水单,我司确认到账后派发BSC.NO。申请人将BSC.NO提供给船公司出正本提单。
第—步中的申请资料需盖章部分。
完成材料确认后,我司出具正本BSC证书。
1、目前只接受人民币付款。
2、我司开税率1%的电子普通发票。
正本BSC必须在船抵达目的港一周前签发生效,否则可能产生罚金或者无法清关等;一旦放号,柜子数量和柜型不可更改。
证书正本是电子版本,会发到申请人的邮箱。
申请人需将此文件打印出来或将附件转发给目的港收货人,货代或船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