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运港:中国大陆、港澳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港口
卸货港:利伯维尔、奥文多、谦蒂尔港等港口
出货类型:整柜、拼柜、散货、滚装
1、填写申请表格(BIC APPLICATION FORM)
2、草本海运提单 (DRAFT B/L COPY)
3、商业发票(Shipper盖章)
4、海运费发票(Freight Invoice)(如商业发票内不包含海运费需单独提供)
5、出口报关单(Export Customs Documents)
我司收到上述文件后,会生成一个[“付款单”]给到申请人,请及时进行付款。
申请人提供付款水单,我司确认到账后出草本并派发CTN NO. 。申请人将CTN NO.提供给船公司出正本提单。
1、正本海运提单扫描件(B/L COPY)
2、盖章的商业发票扫描件(Commercial Invoice)
3、盖章的海运费发票扫描件(Freight Invoice)
完成材料确认后,我司出具正本BIETC证书。
1、目前只接受人民币付款。
2、我司开税率1%的电子普通发票。
批复生效后的正本BIETC证书(PDF格式)将电邮给申请人,申请人将此正本证书转交给目的港收货人和船公司等。
加蓬BIETC必须于船开前拿到草本,船离港后不超过15天内完成签发,正本证书一旦签发后将无法做出任何修改。
加蓬BIETC需在开船后15天内完成办理,否则超期系统将锁定并限制签证,只能由客户在目的港缴纳罚金处理。
证书正本是电子版本,会发到申请人的邮箱。
申请人需将此文件打印出来或将附件转发给目的港收货人,货代或船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