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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增加许可证类别或提高许可证等级的申 请将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 2022-12-13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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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江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申请增加许可证类别或者提高许可证等级的,在申 请之日起前一年内出现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二次以上一般生 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 (三)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 的; (四)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 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承包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的。

根据 36 号令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出 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注销手续: (1)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延续或者 延续申请未批准的;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因解散、破产、倒 闭、歇业、合并、分立等原因依法终止的; (3)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许可证被依法吊销 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许可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 苏显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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