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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和引导我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发挥质量、标准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提升我市总体质量水平,推进品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合肥市市长质量奖如期来临。一般在3月初,名额有限,提前做好准备哦。 对于合肥市企业申报认定市长质量奖有哪些条件要求呢?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满3年以上;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自主创新能力强,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企业文化突出,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国内、省内或本市地位;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三)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高管理层需经质量管理知识专题培训,导入卓越绩效管理制度并运行3年以上,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和突出的社会贡献;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五)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质量工作成绩显著,持续改进效果强;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七)获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对于申报成功的有哪些奖补政策呢? 1、对获得市长质量奖金奖、市长质量奖银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奖牌,分别给予每家获奖组织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 2、对已获得市长质量奖银奖组织,再次申报仍评定为市长质量奖银奖的,只颁发证书和奖牌,不再予以奖励。 3、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优先推荐参加省政府质量奖、长三角区域、国家有关质量方面的荣誉评定。 本文根据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汇总,可供参考,有疑问也可咨询卧涛(15215652910),第--时间解疑答惑
联系人 | 胡文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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