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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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万享 |
区域 | 全国 |
来源 | 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详情描述:
进口顾问:包先生 QQ:2661645697 2846615043 电话:13012832706 18854087022(已绑定微信) 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万享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保证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质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劳动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国家对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管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不予备案。进口旧机电产品未经到货检验或者经到货检验不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不得销售、安装和使用。 万享洞察需求,通过对各方面资源的有效整合,加上大量的案例操作经验,能为客户提供极具优势的专业旧机电进口代理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装运前预检验、到货检验和监督管理。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是指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合同签署之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统称备案机构)申请货物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的活动。 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检验检疫机构对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和到货检验,并以到货检验为准。对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 装运前免预检验备案书:对不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免预检产品),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实施到货检验。 装运前预检验: 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启运港装运之前,由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验机构依据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所进行的初步评价。 到货检验: 是指进口旧机电产品入境后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监督管理: 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用货单位销售、使用旧机电产品活动全过程的管理。 船舶进口报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现将船舶进口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由于近年来中国大兴安岭等林区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中国对木材进口的需求逐年增加。2017年度,抚远市木材进口总量创历史高值,截至目前,抚远国际货运口岸累计木材船队进境6艘次,累计木材总量28200立方米。预计到6月份底,抚远莽吉塔深水港码头将承担俄罗斯大型木材运输船队15艘次,累计木材总量将达75000立方米。货运码头水域通航密度增大,熏蒸作业任务频次增多,港区木材囤积总量倍增,国际进出口贸易稳步提升的同时,大大增加了界河通航压力与海事安全监管难度。 为进一步规范界河水域通航秩序,强化船舶熏蒸作业及港口企业现场安全监管,提高海事工作效率,抚远海事处于莽吉塔货运港口设立抚远海事货港办公室,并设立莽吉塔货运码头专职人员全天候值守,重点突出船舶进出港及熏蒸、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监管,针对性制定木材船舶出入境监管与港口企业监管工作方案,严格制定航次计划、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检查安全设施、严格安全岗位责任、严格港口建设规费征收,多措并举保障国际航线货运运输安全有序,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基础保障。德国种植设备进口清关资质 德国种植设备进口清关资质 德国种植设备进口清关资质
一、申请进口船舶,须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申请进口船舶,申请单位需申报下列材料:
(一)申请进口报告;
(二)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有关项目的批复复印件。
三、申请进口船舶的程序为:申请进口单位持本规定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地区外经贸主管机构办理转报,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简称外经贸部)申请办理批准进口手续。外经贸部在30天内审核并决定是否签发《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凭《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证》验放。
四、申请进口旧船舶,申请单位须对拟进口船舶进行技术性能检验,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对拟进口船舶进行船检,必要时,需提供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或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单位在申请进口旧船舶时,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开具的《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附1)或《旧渔业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附2),各类旧船舶船龄的限制年限详见《旧船舶船龄目录》(附3)。
五、本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联系人 | 包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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